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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剧“出海” 版权先行
  近日,北京点众快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众”)、上海听花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听花岛”)两家短剧制作公司同时发布声明,直指Crazy Ma-ple Studio,Inc(以下简称“枫叶互动”)旗下海外短剧平台ReelShort涉嫌抄袭其原创作品,引发行业及公众广泛关注。
  近年来,我国短剧“出海”加速,与此同时,防范版权侵权风险问题也亟待解决。
   短剧头部平台陷侵权风波
  作为枫叶互动旗下的海外短剧平台,ReelShort近年来在海外市场表现亮眼。据点点数据统计,该平台曾连续38天稳居美国娱乐应用免费榜榜首,下载量超越Netflix(奈飞)等传统流媒体巨头。然而,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因涉嫌抄袭国内原创内容陷入了舆论漩涡。
  点众在声明中指出,ReelShort未经授权,擅自发布、传播多部与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高度相似的剧集,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包括《出走后,两个竹马悔疯了》《女王》《尊老爱幼》《游子归家》等。经多轮交涉,枫叶互动仅下线3部侵权剧集,其余仍在平台传播。点众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听花岛同日的指控则更为具体,指出ReelShort对其原创短剧进行一比一抄袭,核心情节、人物关系及关键台词均高度雷同。听花岛表示,此次声明旨在呼吁行业尊重版权,头部平台应维护秩序而非带头抄袭,强调将对强势平台的侵权行为追责到底。
  截至发稿,作为枫叶互动母公司的中文在线集团,及枫叶互动本身均未对上述指控作出回应。
  “短剧是否构成侵权,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标准。”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教授刘文杰表示,如果被控侵权作者有机会接触到在先的原作品,且被控侵权作品与原作品存在着实质性相似,一般可以认定侵权。就影视剧作品而言,实质性相似也可以体现为人物设置、人物关系、具体情节及情节起承转合等方面的相似。如果原作品中的这些表达元素具有独创性,抄袭侵权即会成立。短剧的侵权认定同样适用这一思路。
  多因素导致短剧版权纠纷频发
  近年来,国内外短剧市场呈爆发式增长,创作者和观众数量不断攀升。随之而来的,是版权侵权问题的愈发突出。侵权抄袭现象频发,严重损害原创作者权益,扰乱行业秩序。曾有短剧版权方向媒体表示,盗版问题会影响影视投资者信心。如果制作方投入巨资制作剧集,却发现盗版在全网肆意传播,原本的商业预期就会被破坏。
  “这一现象背后有着行业超速扩张、版权合规意识与机制的脱节等多重原因。”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尚锐介绍,近年来,行业超速扩张导致部分制作方急功近利,为快速抢占市场而选择“抄近路”。短剧制作周期短、成本低,有的甚至10余天即可完成摄制。为节省时间、抢占市场红利,抄袭的“性价比”让一些机构忽视了版权合规,选择铤而走险直接抄袭他人作品。
  海外市场对短剧需求的爆发性增长,使得抄袭现象更为突出。邓尚锐表示,原创剧本开发成本高且爆款率低,直接翻译抄袭在国内已验证成功的爆款短剧,不仅可以大幅降低原创成本、压缩制作周期,在海外平台播放取得成功的概率也更大,而且跨境场景下,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的可能性更低,发现后取证、维权的难度更大,这也使得短剧“出海”的海外平台版权争议多发。
  刘文杰表示,版权意识淡薄与利益驱动是短剧领域版权纠纷频发的关键因素。若权利人维权存在各种障碍,或侵权人的获益远高于违法成本,都会助长侵权的滋生。因此,打击抄袭行为既要快速又要有力,让抄袭者付出远高于预期获利的代价,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现象。
   多方合力破解维权难题
  对于版权方而言,维权往往是一场艰难而漫长的持久战。8月1日,在第九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微短剧行业版权社会共治”分论坛上,华策集团北京短剧业务负责人刘子凡谈到,公司一度面临“越维权越亏损”的状态困境。她表示,公司虽然购买了IP的独家改编权,但他们的作品还未上线时,大量类似作品已抢先上线,独家授权形同虚设。虽然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胜诉,但两年多过去仍未收到赔偿,且维权成本高昂、过程漫长,这令企业备感压力。
  海外维权则难度更甚。面对短剧行业尤其是跨境场景下的版权难题,法律专家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邓尚锐指出,从创作层面来看,首要任务是整体提升行业版权意识。要认识到抄袭带来的短期利润是“毒糖果”,系统性侵权将导致用户流失、监管收紧、投资撤退等,最终危及整个行业。短剧行业的持续繁荣发展依赖于从业者共同维护行业生态。同时,创作者应加强自我作品保护,例如在剧本创作的过程中及时固化阶段性创作成果内容证据,并对短剧及时进行版权登记。对于“出海”作品,还需要同步完成目标市场的版权登记,为跨境维权铺平道路。如果是购买产品,则需要重点核查两大节点:一是版权链完整性,要求制作方提供剧本授权书、改编权证明、演员肖像权许可等全套文件;二是原创性担保,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制作方承诺“权利无瑕疵”,并约定明确的侵权赔偿责任。同时,作品上线后应强化追踪监控,及时发现侵权作品并立即采取维权措施,尽可能减少和弥补损失。
  对于在国内的原创者来说,跨境维权存在法律程序、成本、周期上的多重困境。邓尚锐建议,如果发现涉嫌侵权行为,权利人可以优先向海外平台发送侵权通知,要求对方下架内容。若遇平台拒不下架等恶意侵权行为,权利人应及时对侵权行为进行证据固定,并提前在目标市场完成作品登记或者预登记,也可联合其他被侵权方组建诉讼联盟,共同向侵权者发起维权诉讼,可有效降低单个主体的维权成本。
  针对短剧行业的版权侵权问题,相关部门已采取行动。在今年的“剑网2025”专项行动中,国家版权局强调,各级版权执法部门将加大对网络视听领域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
  此外,中国版权协会也于今年发布了有关强化微短剧行业的规范工作指南,引导网络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履行好版权主体责任,畅通投诉渠道,确保投诉及时准确传达,完善处置流程,规范侵权处理,提高处置效率,缩短处理时间,不为维权设障,建立健全用户管理和侵权用户处置机制。
  

(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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