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严格落实规范执法检查要求,积极构建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体系,紧盯四个关键,严把四个关口,持续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高效规范运行。
紧盯自动监测设施验收备案质量,严把“入门关”。为确保自动监测设施验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执法支队研究制定自动监测设施验收备案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模板,指导所辖县区对新安装设备、新更换设备验收报告一致性进行现场确认,对验收报告质量问题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同时,优化验收备案流程,对提交资料符合规范要求的即接即办,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今年以来,累计办理自动监测设施验收备案27套,平均办理时长大幅度缩短。
紧盯自动监测数据传输的有效率,严把数据“传输关”。执法支队及时发布《三分钟知晓在线监控动态》《污染源在线监控日报》《咸阳市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周报》,按时通报辖区重点监控企业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情况,安排专人远程即时受理并指导排污单位及时补传缺失数据、修改错误标记,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完整有效传输。今年1月—6月,咸阳市自动监测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为97.45%,同比上升1.87%。
紧盯自动监测设备标记,严把“真实关”。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火力发电、水泥制造、造纸等重点行业自动监测设备标记的基础上,执法支队采取“沉浸式”“定制式”帮扶培训的方式,宣传《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全行业推广实施自动监测设备标记,全天候开展线上巡查,结合排污单位“温、压、流”等自动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标记是否符合逻辑,及时联系企业负责人核实、修正,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标记的规范性和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今年以来,共对36家排污单位187条疑似错误标记进行核实指导,修改完成率达100%。
紧盯超标(异常)电子督办,严把“核查关”。执法支队运用视频监控、用电方式对监控等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异常)电子督办核实情况进行复查,进一步确认数据超标(异常)时企业的生产及治理设施工况、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状况等,综合判定数据有效性,对经核实确认超标排放属实的,根据违法情形采取督办、约谈、行政处罚等督促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今年1月—6月,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发送市级电子督办信息8563条,核实率、处置率均为100%。截至目前,执法支队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检查79家(次),实现执法监管“质效”双提升。
(罗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