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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切实规范国庆中秋假期市场
  本报讯 (记者 张祎豪)9月24日,省市场监管局向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书》,切实规范国庆中秋假期市场价格收费和竞争行为,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依法合规经营。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等原则,自觉规范价格收费和竞争行为,积极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严格明码标价。经营者在线上线下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详细标明商品和服务的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服务内容等信息,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示准确。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强化价格自律。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出租车、停车场、交通站点等领域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价费标准和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改变计价(费)方式收费、不落实优惠政策;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宾馆酒店、餐饮、商超、文娱演出、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商品和服务的相关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各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药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规范价格行为。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等交易场所提供者应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进行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维护公平竞争。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加强自律,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要重点防范网络直播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好评返现等行为,不得对经营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情节恶劣的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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