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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监管一张网 斩断侵权一条链
  随着当事人将罚款缴齐,一起涉及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行政案件才终于尘埃落定。
  【案情介绍】
  在一次快消品市场例行检查中,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酒的案件。涉案经营者销售瓶帽无防伪纹理、生产日期缺失、标签易褪色的白酒及与其它产品包装装潢近似的啤酒,涉嫌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调查中,当事人态度十分抗拒,声称要处罚也应该处罚造假企业,其作为售卖者并不具备鉴别真假的能力。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耐心向其解释并说明法律依据,告知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联系方式、检验报告等有效信息,只能提供一张手写收货单据。
  在利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当事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希望从轻处罚。执法人员在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后,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考量侵权商品货值、主观故意、社会危害等因素,根据过罚相当原则,最终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启示】
  该案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多项规定,白酒类产品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构成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啤酒包装装潢近似构成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
  该案还体现出制假技术的迭代升级,并形成了专业化分工,由防伪标识破解团队、包装材料供应商、灌装加工点、物流分销商构成的完整产业链。涉案白酒瓶帽缺失波浪纹理但保持外形相似,说明制假者掌握精密注塑技术;啤酒罐体颜色渐变效果的高度仿真,反映出制假者掌握了较高的印刷工艺。同时,涉案经营者采用“店库分离”模式,门店仅陈列少量样品,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完成交易,仓库设置于居民区规避检查。这种隐藏模式结合社交电商裂变传播,形成“线下体验、线上付款、社区配送”的新型售假网络,增加了查处难度。
  目前,维权取证存在着一些困难,如商标权利人鉴定存在滞后性。该案从查扣到出具鉴定报告耗时7个工作日,其间存在证据灭失风险。部分偏远地区案件因送检周期长、鉴定程序繁杂,导致行政处罚程序延迟滞后。
  对此,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笔者建议,为了提升监管及服务水平,应进一步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重点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破解“产地集中、销地分散”和“制—卖—发”不在同一辖区的查处难题;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好12315、12345投诉平台机制,加强社会共管共治。同时,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对于符合移交司法机关的案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进行及时移交,并主动联系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加强对案卷办理情况及进展的沟通,并及时将案卷办理情况进行公布,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该案件的查处,不仅是对违法行为的纠正,更是新时代市场监管改革的微观映射。通过此案可以清晰看到,构建“技术赋能、多元共治、法治保障”的新型监管体系,已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必由之路。这种治理模式的创新,有利于充分保护企业创新动力,守卫消费者安全底线,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支撑和保障。

(耿伟伦 高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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