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祎豪)12月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前印发《陕西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了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本次试点按照“一年短期赋能、三年中期深化、五年长期储备”模式,由省内部分实务部门、法学院校(系)、法律服务机构及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协同实施,利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本次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建立健全人才供需对接与评估机制、引进海外高端法治人才、创建人才库保障师资储备、拓宽实践实训渠道、加强涉外法治专项研究、推进数智赋能实践教学等。
《方案》提出,本次试点聚焦“订单式”培养模式,依托法学院校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依据试点用人单位对涉外法治人才在专业方向及领域上的个性化需求,制定差异化培养方案。对接优质国际法律资源,选派培养对象开展实习实训。
据了解,我省将建立健全常态化跟踪评估机制,动态掌握人才培养和使用情况,及时优化调整培养方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