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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本报讯 (记者 张祎豪)1月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按照《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经人社部批复、省政府批准,陕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政策明确,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一类区2376元、二类区2250元、三类区214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一类区23元、二类区21.7元、三类区20.7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此次政策调整的一类区包括西安市新城区、咸阳市秦都区、榆林市榆阳区等19个区(县);二类区包括西安市鄠邑区、宝鸡市渭滨区、铜川市王益区、延安市宝塔区等42个区(县);三类区包括渭南市华州区、汉中市镇巴县、安康市汉滨区等46个区(县)。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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