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背景下,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本文以“法治轨道”为核心逻辑,结合市域社会治理、多元共治机制、技术赋能等实践维度,系统分析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制度设计框架与路径优化策略,整合“党建引领”“三治融合”“全周期管理”等创新治理模式,提出以法治为根基、技术为支撑、多元主体协同的治理体系构建思路,为破解基层治理困境、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方案。
关键词:法治轨道;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制度设计;路径优化;多元共治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法治化确立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路径。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性领域,其现代化必须以法治为根本遵循,通过制度设计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协调多元利益关系。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面临城乡发展不平衡、矛盾纠纷多元化、技术赋能效能不足等挑战,亟需通过法治化优化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整体效能。因此,从制度设计与路径优化双重视角,探讨构建契合基层实际、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意义。
二、制度设计:法治化社会治理体系的框架构建
顶层设计:筑牢法治化治理制度基础 立法引领与地方创新协同。地方立法权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的关键,设区的市可结合市域治理特色制定《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将“枫桥经验”等基层成功治理模式制度化、法治化,明确网格化管理、矛盾调解等工作标准。同时,聚焦文化、教育、科技等重点民生领域,加快制定配套法规制度,填补民生领域“规则真空”,提升规则位阶与执行效能。
健全多元共治的法律保障体系。以法律界定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的权责边界。如通过修订《社会组织法》,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准入机制、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流程;制定《社区治理条例》,明确居民自治组织、物业服务、业委会的协作规则,厘清职责分工,避免“多龙治水”式治理碎片化问题。
中层架构:完善法治化治理的运行机制 推进“三治融合”制度化落地。在乡村治理中制定《村规民约审查备案办法》,将合规道德规范转化为可执行的治理规则;配套建立德治积分管理制度,将志愿服务、邻里互助等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形成“法治约束+德治激励”双重治理机制。
构建全周期管理的法治支撑体系。社会治理需贯穿风险预警、矛盾化解、应急处置全周期流程,构建闭环式治理体系。以制定《社会风险评估条例》为例,明确重大政策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与影响评估程序;出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规范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的衔接流程,杜绝“程序空转”。
基层落地:法治化治理的实践载体 网格化管理的法治规范。网格员职责界定、数据采集使用、事件处置流转等环节,需通过《网格化管理办法》予以细化明确。如明确网格员的隐私保护法定责任,对泄露居民隐私的行为依法追责;设定事件处置时限,对超时未办结事项启动问责程序,杜绝权力滥用与责任推诿问题。
技术赋能的法治边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应用,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如社区智能安防系统采集人脸信息需经居民同意,数据存储不得超法定时限,防止“技术治理”异化为无边界的“数据监控”。
三、路径优化:法治化治理的实践策略
党建引领:强化法治化治理的政治保障 构建“党建+法治”深度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如推动社区党支部每年制定《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解、依法决策等指标;设立“党员法治先锋岗”,发挥党员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化解基层矛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同向发力。
搭建跨部门协同法治平台。针对治理实践中的“条块分割”问题,可制定《市域社会治理协同条例》,建立党委领导下的政法委、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研判重大治理问题,形成党委统筹、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市域治理格局。
技术赋能:打造法治化治理的创新工具 推行“互联网+法治”服务模式。开发社会治理法治化智慧服务平台,集成法律咨询、矛盾申报、政策法规查询等功能,实现治理服务线上化、便捷化。如居民可通过平台一键提交纠纷问题,系统自动匹配调解员并生成调解协议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指尖上的法治服务”。
运用区块链技术构建信任机制。在社区公共资金使用、公益项目实施监管等领域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资金流向透明可追溯。如社区维修基金使用全流程可通过区块链平台公示,居民可实时查询资金使用明细,有效防范基层微腐败问题。
文化培育:夯实法治化治理的社会基础 开展精准化普法教育。针对不同群体设计差异化普法内容,如为老年人编制防诈骗手册,为青少年开发校园欺凌防治动画;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社区,通过法治墙绘、模拟法庭等形式营造沉浸式法治氛围,提升普法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推动德治资源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道德资源,将其与现代法治精神深度融合并转化为具体治理规则。如将孝老爱亲等道德准则纳入《社区文明公约》,对赡养老人纠纷中拒不履行义务者依法启动强制执行,实现“德治教化”与“法治约束”有机融合、互补互促,筑牢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与法治防线。
四、结论
法治化是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核心在于以制度设计规范权力运行,以路径优化提升治理效能。未来需着重强化三方面工作:持续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体系,补齐民生领域制度规则短板,构建系统完备的法治化治理制度体系;推动技术赋能与法治保障深度融合,划定技术应用的法治边界,从制度层面防范技术异化问题;培育全社会法治文化,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治理生态。唯有将社会治理各领域、各环节纳入法治轨道,方能构建扎根基层、适配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治理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治理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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