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秦汉)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及《关于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的公告》要求,近期,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社会化监测机构备案工作。
强化政策传导,压实主体责任。组织技术力量参加全省培训,明确备案范围、流程、时限与材料清单,多渠道转发上级要求,向辖区开展监测服务的社会化机构宣讲政策,引导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备案义务。
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理质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统一”原则,依托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备案专栏,实行线上申报、线上审核,安排专人负责备案咨询、材料初审与答疑指导,做好市级初审,督促社会化机构及时反馈补正资料,提高备案效率。
目前,汉中市6家社会化监测机构、13家自动监测设施运维单位全部按要求完成备案登记工作。下一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抓实社会化监测机构备案“后半篇文章”,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助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