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系统介绍了推进生态环境科普工作的思路与举措,并提出要不断探索“科研+科普”融合发展新模式,既要靠科技创新“顶天”,也要靠科学普及“立地”。
新时代,公众对生态环保的关注不再停留在简单的意识层面,而是对科学认知、科学参与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科普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除了生态环境科技活动周、“我是美丽中国讲解员”等品牌活动外,近年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和重要宣传场合展示的科技内容明显增加、科技含量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科普本身的价值,不只在于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更在于把生态环境问题从专业性话题转化为可以理解、可以讨论、可以参与的公共议题。科普不是科技成果完成后的附属环节,也不只是面向少年儿童的启蒙活动。科学知识的生产、传播与应用,本就是同一科技活动链条的不同环节。从这个角度看,科普是把科技能力转化为治理能力、把专业知识转化为公共理解的重要枢纽,既能影响公众理解生态环境问题的方式、帮助公众看懂问题背后的科学逻辑,也能影响社会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深度、助力决策者更准确地把握科技依据,更能推动科技成果更充分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老一辈环保人说“环保靠宣传起家”,在当前这句话仍有启发意义,但内涵已然深化。今天的生态环境宣传不能停留于一般动员的层面,而要能够以科学认知支撑政策认同、以科学解释提升治理能力。面向“十五五”,绿色发展的科技含量、科技创新的绿色含量都在显著提升,政策研究者、制定者和决策者更需要把握科技发展的规律、方向和结构,提升政策的前瞻性和精准性。现实中,一些决策者并非生态环保专业出身,即便有专业背景,也常需要对并不熟悉的分支领域作出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通过高质量的生态环境科普工作,把复杂的科技逻辑转化为可理解、可比较、可用于决策的公共知识,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科普也是面向公众关切、回应社会热点的重要路径。生态环境问题与公众健康、生活感受和风险认知密切相关,容易引发高度持续关注。面对社会关切,仅有结论性表述是不够的,还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科学依据、监测方法、风险边界和治理路径等讲清楚,把信息对抗转化为知识对话,帮助公众在理解中形成信任、在信任中支持治理,在参与中减少误解、形成共识。这样的科技传播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加分项,而是提升治理能力的必选项。
但也要看到,当前生态环境科普仍有不足。最突出的问题,不是活动不够多,而是科普尚未真正进入科技体系和治理体系的核心位置。科普仍被当做科研之后的附属工作,导致科技成果不少,但决策者和社会公众未必理解;专业判断很强,但内外沟通未必到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的空间。此外,传播方式和人才支撑也需进一步适应新媒体发展需要,当前有不少科普内容仍停留在文件式、汇报式表达的层面,并且缺少在社会层面真正有影响力、有辨识度的科普品牌和科普达人。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进一步增强科普与宣传的协同性,树立“科普也是宣传”的理念,将科普传播纳入科技工作整体布局,同部署同推进。其次,要为科技工作者松绑,减少对正常科普活动的不必要约束,摒弃“科普不是主责主业”的错误成见,把支持科普、鼓励表达作为科技管理的重要导向,激励更多专业人员稳定发声。同时,顺应新媒体传播规律,培育一批既懂环境科技又懂公众传播的人才并打造品牌。已经获得科普职称的人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回馈意识,在长期持续的科普服务中体现专业价值。
生态环境科技是典型的社会技术,科技与社会在持续互动中相互塑造、共同进步。科技发展的推动者不只有科研人员,还包括理解科学、传播科学、参与科学的社会公众。面向新时期,生态环境科普不能局限于“配角”身份,而应在科技创新主战场上成为夯实公众生态环境科技素养、驱动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力量,推动生态环境科技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能力和发展优势。要让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真正两翼齐飞,既以科技突破支撑精准治污与绿色转型,又以高质量科普凝聚社会共识与行动合力,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更广泛、更深厚、更持久的社会根基。
张懿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