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江苏省镇江市版权局印发《关于加强“苏超”等体育赛事活动版权保护的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面向多部门作出专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体育赛事活动版权服务效能与保护水平。
近年来,以“苏超”为代表的体育赛事热度持续攀升,吸引了大量观众关注,同时也催生了一系列版权保护问题。
北京斐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晓宇深耕体育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多年,他表示,近年来体育赛事盗播的新特征愈发凸显。侵权人已从传统的整场赛事录播盗播,转向短视频片段剪辑、连续动图传播、利用赛事节目内容进行二次创作等碎片化侵权盗播形式,以及仅使用赛场节目音频的侵权行为。同时,利用比赛数据制作的动画直播形式也日益增多。
“总体而言,侵权形式更隐蔽、传播渠道更广、速度更快。”朱晓宇介绍。盗播治理的核心难点有二。其一,新型碎片化侵权内容传播速度快、渠道广,权利人发现和取证时,往往已造成广泛而严重的损害后果。其二,直播间盗播难以及时处置。直播具有即时性和不可预测性,违规行为往往瞬间发生、迅速结束。侵权通常使用滤镜、遮挡、改换音频等手段干扰识别,加之直播间数量庞大,平台主动发现盗版的难度很高。同时,盗版传播渠道已转向社交、小众电商、二手平台及带货直播间,并通过私域引流、定制销售等方式规避监管,隐蔽性增强,权利人维权成本大幅上升。
面对复杂的侵权态势,《提示函》明确了多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方向,从源头确权、过程监管到纠纷处置,构建起全链条版权保护体系。例如在版权前置保护环节,《提示函》要求各相关部门积极引导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及相关权利主体增强版权保护意识,对“苏超”等体育赛事涉及的赛事标识、视听作品、文创产品、宣传资料等核心版权元素,及时向各地版权工作站申请作品自愿登记。各地将建立重点赛事版权作品登记绿色通道,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为后续确权、授权及维权筑牢基础。在侵权行为监管方面,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对网络平台、社交媒体及电商平台的日常监测力度,针对未经授权非法转播赛事、截取赛事片段二次传播、销售盗版赛事衍生品等侵权行为,建立风险预警名单并实施精准监管,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对反复、恶意侵权的账号及平台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同时,镇江市将建立体育赛事版权纠纷快速响应与联动调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高效低成本化解矛盾,快速固定侵权证据,防止侵权影响进一步扩大。
当然,破解体育赛事版权保护难题,需要监管部门、行业主体、司法机关协同发力,构建多方平衡的版权保护生态。朱晓宇建议,对监管部门而言,应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聚焦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带货直播间等侵权高发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同时,重点关注赛事数据的合规使用,完善赛事数据的法律定性。对行业主体而言,赛事权利人应强化版权全链条管理,建立侵权快速监测和取证体系,同时推动行业间的版权合作与信息共享;平台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优化侵权内容识别算法,针对周期较短、维权较为急迫的体育赛事建立快速响应和处置机制,从源头减少侵权行为。对司法机关而言,一方面要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处力度,对直接侵权人以及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仍提供帮助的平台,依法加大惩治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另一方面要坚定秉持中立裁判的视角,注重利益平衡,通过典型案例明确权利人的配合义务和平台责任边界,保障体育产业和互联网平台协同健康发展。
“构建多方平衡的版权保护生态,核心在于推动权利人与平台摒弃敌视对抗的心态,转向协同共治。”朱晓宇建议,互联网平台在积极履行平台治理责任、依法处置权利人投诉的基础上,可以推出更适配体育赛事版权保护需求的服务。对于时效性较强、需要快速处置的高价值赛事,权利人可考虑通过购买平台提供的服务,获得更高效的检查和更完善的保障。权利人和平台应当摒弃目前以“转嫁成本”为核心的对抗思路,通过等价有偿、权责明晰的合同约定,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形成协同共治局面,打造多方平衡、高效运转的体育知识产权保护新生态。
(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