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6年1月,山西省长治市亚晋桥国控断面在线监控数据显示水质频繁出现异常,每日夜间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陡升,pH值偏低,水质达到劣V类。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城分局经过研判,初步判定水体受到了外来因素影响,随即联合当地镇政府成立巡查组,采取无人机巡查、定点蹲守等手段,对上游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控。1月15日,巡查组发现潞城区某桥上有一运输车辆通过软管向桥下河道倾倒不明液体。生态环境和公安两部门立即启动联合执法,公安机关现场控制4名嫌疑人及涉案车辆。经查,该车辆为改装车辆,装有一个椭圆形塑料罐体,底部装有阀门,容积约20吨。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城分局委托某司法鉴定机构对罐内液体进行鉴定,确认罐内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00-34)。经嫌疑人指证并现场称重,涉案车辆涉及废液及沾染容器净重约7.04吨。
【处理结果】
涉案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项,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长治市生态环境局潞城分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长治市公安局潞城分局受理后立案侦查,将宁某等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