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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动 向下延伸
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进
  本报讯 (记者 张祎豪)9月1日,省生态环境厅在榆林市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深入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我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连续4年总体水质为优、消除劣Ⅴ类断面,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4年全线达到Ⅱ类;流域内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统筹各方力量,推动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
  坚持构建重要流域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起草《陕西省“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刚性约束、水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扎实推进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
  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在陕西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相关单位深入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行动和黄河干流保Ⅱ类支流水质消劣行动,进一步夯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基准线。
  深化区域协作机制,与甘肃省签订渭河上下游生态补偿协议,持续实施黄河干流晋陕蒙和晋陕豫生态补偿方案,起草省内以渭河为重点的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统筹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共同治理。
  全面向下延伸,强化入河污染源管控
  持续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深化“谁排污,谁申报”的排污口责任认领,在重点河流基础上向全流域排污口延伸,强化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化建设和“回头看”。
  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对照“一园一策”整治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动态更新工业园区涉水基本情况,确保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开展全省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在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的基础上,向县城黑臭水体和群众反映强烈水体排查整治延伸。
  安排部署全省河流总氮的时间和空间分析研究,围绕生活、工业、农业污染源开展排查,在总氮监测值相对较高和波动较明显的重点河流进行深入排查。
  统筹“三水”,推动河湖生态综合治理
  在渭河、延河等黄河流域重点河湖库水生态调查与健康评价工作基础上,在国控断面全面开展水生态监测,对个别河流加密监测水生生物,动态分析水生态变化情况,针对性采取修复措施。
  宣传推广汉江汉中段、安康瀛湖、延安延河、渭河咸阳段优秀案例保护经验,对照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参考指标,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贯通水生动植物保护、生态流量保障和水质提升,积极推进美丽河湖自评估,打造一批美丽河湖。
  聚焦群众身边小微水体、县乡黑臭水体、乡村河湖,推动治水重点从大江大河向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等全面覆盖,起草我省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开展五大攻坚行动。
   防范风险,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稳定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枯水低温期水质管控,围绕面源污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涉水工程监管等方面,强化工业企业排放控制和涉水环境执法监管,深化枯水低温期水生态环境管理。
  印发《关于加强2026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和水华防控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汛前风险隐患排查,汛期强化动态研判处置,加大汛期水质应急预警监测力度,保障汛期水环境安全。
  严格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并结合生态环境法典开展修订工作,审慎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等技术审查。全面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专项调查。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深入开展生活、工业、农业污染源综合治理,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突破,以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为抓手,推进黄河流域及全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薛旭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