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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宝鸡市通报水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2026年4月28日、4月29日,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宝鸡董甲山庄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养殖场于2026年4月17日、4月27日将粪污收集池内养殖废水利用私设暗管排放至场区南侧围墙外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水管道检查井内,并最终排入小韦河;同时发现该养殖场存在未按照实际养殖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该养殖场利用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未按实际情况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58.6329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目前,扶风县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