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名为“人人影视分享精彩”的全新APP上架各大应用商店并开启公测,引发了广泛关注。此前,原“人人影视”平台因未经授权传播3.2万部影视作品、非法经营额超1200万元,创始人梁永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网站及所有客户端全面关停。如今,这一平台以全新面貌重回公众视野,再次引发人们对影视版权保护问题的探讨。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持续推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也针对电视剧侵权传播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国内影视版权保护环境持续向好,公开盗播等侵权行为已得到明显遏制。但在技术快速迭代的背景下,侵权形态日益复杂,不断向网盘存储、私域社群、短视频平台等场景转移,叠加人工智能(AI)剪辑、AI换脸等新型技术手段的应用,影视版权保护新难题亟待破解。
面临版权保护新挑战
当下,国内影视行业蓬勃发展,优质作品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影视剧侵权传播问题也时有发生,成为行业发展与网络空间治理的一大顽疾。据统计,国内电视剧行业因盗版遭受的年损失高达200亿元。如果将电影与微短剧涵盖在内,这个数字将更加庞大。
近年来,国家版权局持续开展“剑网行动”及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以视听作品为重点,加强对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短剧、短视频的版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也积极加大影视版权保护力度。今年4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召开集中治理电视剧侵权传播动员会,会议指出,电视剧、网络剧侵权传播严重损害制片方、播出方合法权益,破坏广电视听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会同国家版权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重点治理非法网站和浏览器、搜索引擎、网盘的电视剧侵权传播问题,并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6”专项行动有效衔接。数据显示,今年8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会同重点省局,对热播剧片进行重点监测,8月共清理侵权链接352万条,处理侵权账号134个。
今年以来,一系列落地的具体举措正在让版权保护的防线进一步前移。从5月5日播出的《喀什恋歌》开始,所有新上线的电视剧、网络剧,都必须在片头“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画面之后,新增独立的“保护正版 人人有责”版权保护提示画面,这项要求已经正式纳入长视频平台与各级电视台的内容发布规范流程。
然而,国内影视版权保护环境持续优化的同时,挑战依然存在。丝路影视版权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李欣表示,当前盗版模式与侵权技术更趋隐蔽化,传统的网站盗播行为大幅减少,侵权行为逐步向网盘存储、私域社群、短视频平台等场景转移。此外,AI技术衍生的侵权问题日益凸显,部分主体通过影视素材剪辑、AI换脸等新型手段规避审核,此类侵权行为识别难度大、取证成本高。行业长期存在维权成本高、侵权违法成本低的结构性问题,影视版权常态化治理压力依旧严峻。
艾媒咨询CEO兼首席分析师张毅表示,目前国内影视盗版治理成效非常明显,政策法规和执法部门动作不断,行业维权和授权使用意识逐步增强,但客观而言,盗版形式持续升级,在一些境外站点、社群、网盘私域以及新媒体上仍存在盗链行为,加上AI消除、伪装等隐性极强的行为,行业依然存在着维权成本高、取证难等问题。
多方发力协同保护
面对国内影视侵权盗版新问题,版权治理早已不再停留在“发现一个删除一个”的被动处置阶段,一套多元协同治理体系正在加速成型。
针对上述问题,李欣提出多项治理建议:其一,聚焦网盘等重点侵权场景强化监管治理,改变单一投诉删除的被动处置模式,督促相关平台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前置技术拦截、严格管控资源分享链接等方式,从传播环节遏制盗版扩散。其二,大幅提升侵权盗版违法成本,对团伙化、规模化的盗版传播行为予以从重惩处,优化侵权案件判赔标准,压缩盗版牟利空间。其三,健全AI版权使用规范体系,明确AI影视创作的版权边界,从严整治各类AI侵权行为,规范新技术应用场景。
“影视版权保护并非单一主体的监管工作,而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依托政府监管、平台履职、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多方共治体系,从侵权源头管控、传播渠道封堵、版权意识培育等多维度发力,全方位筑牢影视版权保护屏障,稳步推动影视行业全面正版化、规范化发展。”李欣表示。
张毅也认为,加大影视版权保护力度,推进产业繁荣发展,需要多方努力。在他看来,行业自律非常重要,影视内容制作方内部应构建版权保护机制,包括剧组、宣发、后期等在内,都要有影视内容保密意识。同时,平台需压实私域传播等管控责任,同步优化正版内容的定价机制与用户观看体验,从需求端削弱用户选择盗版的动机,并为合规二次创作保留合理的创新空间。此外,在司法层面,进一步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能大幅提升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
严打影视盗版,让更多的优质内容获得应有的市场回报,才能推动整个行业高质量发展。
(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