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鱼莹)9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陕西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聚焦改革攻坚,破解体制机制堵点。《实施意见》指出,针对县域养老资源分散、统筹调度能力不足问题,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针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双向流动不足问题,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协同发力,打通三类养老场景的资源壁垒;针对医养服务脱节,失能老人“看病难、照护难”的现实困境,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机制改革;针对养老机构开办流程繁琐、行业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落实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和一人一床一码”数字化监管,严格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现开办业务一次提交、一网通办、并联审批,严厉打击各类涉老欺诈行为。
聚焦提质发展,补齐供给体系短。《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城乡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发挥村“两委”、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慈善组织、农村老年人协会力量,做实探访关爱、应急救助、精神慰藉、老年助餐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发展;推行全省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做到评估结果全省互认、信息共享,同时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做好长护险与各类护理补贴政策衔接;推动老年大学教学点向社区、养老机构延伸,办好“银龄频道”;实施“银龄行动”,开发适配老年人的就业岗位,同时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绿色通道,落实80周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费用政策。
聚焦要素保障,夯实长远发展根基。《实施意见》明确,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养老配套设施“四同步”硬性要求,细化各级养老设施功能定位、建设标准,依法依规破解农村养老设施规划调整、土地变更、消防审验难题,拓展为老服务物理空间。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将养老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福彩公益金不低于60%投向养老服务;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优惠政策,鼓励对社区养老机构实行场地租金减免。落实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政策,推行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技能培训,建立“技能等级+服务评价”薪酬分配机制,待遇向一线从业人员倾斜;完善从业禁止制度。大力发展智慧养老社区,全面推广智能居家监护、适老硬件产品;完善全省老龄与养老服务数据库,全部涉老政务服务接入“秦务员”平台老年专区,实现养老业务一站办理。
《实施意见》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迭代升级的关键举措,对破解养老领域堵点难点、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将全力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切实把省委、省政府的民生关怀送到广大老年人身边,奋力谱写陕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