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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武汉市富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
  【案情回顾】
  2025年5月,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对武汉富征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擅自更改检测方法、篡改发动机额定功率等弄虚作假行为,先后为27台车辆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
  【处理结果】
  2026年8月5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和《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5版)》的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880元。因本案涉案车辆27台,达到《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国环规执法〔2025〕1号)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武汉市生态环境局东西湖区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将该案移送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并建议取消该公司检验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