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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24部门联合发文 住房出行就医都要“适老化”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老龄办、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卫健委等2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省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合力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
  《实施意见》从建设适老居住环境、适老出行环境、适老健康支持环境、适老生活服务环境、敬老社会文化环境5个方面,提出15项重点建设任务。要求到2025年,基本建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评价标准体系,“住、行、医、养”等环境更加优化,形成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形成老年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各地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老年宜居住宅、老少同居社区、专业化养老社区。
  推进老年人住宅社区适老化改造。充分考虑老年人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需要,对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以及生活服务、医疗卫生和文化体育等服务设施进行适老性改造。探索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实施加建电梯项目。
  发展适老公共交通,加强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建筑、公共交通工具的无障碍建设与改造。继续落实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或优惠政策,鼓励老年人错峰出行。完善公共交通标志标线,强化对老年人的安全提醒,重点对大型交叉路口的安全岛、隔离带及信号灯进行适老化改造,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完善老年友好交通服务,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旅游景区等配备应急药品、轮椅,设立坡道式无障碍通道等设施。
  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老年病科建设,地级市建立老年病医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加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加强对银行、商场、超市、便民网点、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公园、景区等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
  完善社区生活服务网络。鼓励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以加盟、参与、托管等方式运营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优先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基本服务。鼓励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使居家老年人能够就近获得多样化养老服务。
  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巩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功能。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生活氛围。

(李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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