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对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实行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规定,违规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消息一出,不少人产生疑问:家里的塑料袋是不是都要扔掉?以后购物就没有塑料袋可用了?
并非全面“禁塑”
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中国材料研究学会常务副秘书长陈亚楠表示,本次《法典》的管控对象,需要满足不可降解、一次性、商用场景三个条件。
因此,家里的塑料盆,不属于“一次性”用品,可以继续使用;家中留存的塑料袋,不涉及商用场景,同样能够正常使用。超市、外卖平台、餐饮店、工厂、流动摊贩等经营主体,才是本次监管的重点对象。
陈亚楠还介绍了一些不受管控的“豁免清单”:散装生鲜、熟食、面食使用的连卷保鲜袋;家用保鲜膜、保鲜袋;医疗、防疫专用塑料包装;工业货物包装、周转塑料箱、可回收硬质塑料容器;合规的全生物可降解塑料袋和餐具。
需要替换的主要是商超、书店、药店、外卖打包、展会等场景,使用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以及餐饮堂食、外卖场景下的不可降解一次性餐盒、碗盘、刀叉勺、吸管、搅拌棒等制品。
除了塑料袋外还能用什么
《法典》明确提出,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无害化的替代产品。目前,市面上主流替代品,主要有三类:纸袋、无纺布袋,以及全生物可降解制品。
纸袋、无纺布袋大家都比较熟悉,“全生物可降解制品”究竟是什么?
通俗来说,全生物可降解制品是以玉米、秸秆等生物质为原料制成的新型材料。在堆肥厂、厌氧消化设施等特定环境中,它可以完全分解成水、二氧化碳和有机养分,真正做到“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不给地球留下环境负担。
(据《科普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