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阅览陕西科技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
链 接
    P2P问题到底有多严重?
    跑路、倒闭、提现困难……无门槛、无监管、无标准,野蛮生长的P2P在成为创业热土和投资新渠道的同时,一直充满诟病,尤其是原本改为信息撮合中介的P2P,落地中国却成了信用中介。8月24,银监会在答记者问时首次披露网贷乱象问题: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偏离信息中介定位以及服务小微和依托互联网经营的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累计问题平台1778家,约占全国机构总数的43.1%。
    银监会认为,这些问题机构部分受资本实力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限制,当借贷大量违约、经营难以为继时,出现“卷款”、“跑路”等情况,部分机构销售不同形式的投资产品,规避相关金融产品的认购门槛及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逃避监管的同时,加剧风险传播,部分机构甚至通过假标、资金池和高收益等手段,进行自融、庞氏骗局,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校园贷将被“停、移、整、教、引”
    在近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网贷处处长许晓征表示,暂行办法是对整个行业规范经营的基本规则,对于行业乱象或普遍性的问题也有涉及。其中,针对校园“网贷”特别增加了“对于借款人要具备与还款能力相匹配”的要求,以及投资者教育问题等“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具体而言,“停”是一个分类处置想法和思路,对于涉及到类似暴利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暂停校园“网贷”的新业务。“整”是对于现存的校园“网贷”业务要进行整改,包括增加对借款人资格的认定,包括增加第二还款来源,落实一些相对的风险防控的措施。“移”也是涉及到违法违规的行为,要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移交相应部门。“教、引”,就是加强教育引导,增加学生合理的消费观的培育和引导,来规范整个校园“网贷”的行为。
    对于当前大学校园内各类网贷过度、虚假宣传,引诱大学生进行过度、不理性、奢侈消费的现象,许晓征表示,暂行办法的负面清单中也增加相关要求,以作为禁止性条款。通过监管部门的摸底调查,校园贷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并不仅仅是单纯的P2P平台在做校园“网贷”,还包括分期平台、传统的电商平台等。
    (综 合)

社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电话/编辑部:029-87345421
广告部:029-87347875 投稿信箱:sxkjb169@aliyun.com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