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阅览陕西科技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发布日期:
约车软件叫代驾交通事故谁担责
    【案情回顾】 黄某在晚餐喝酒后,通过某APP平台叫了代驾,随后王某作为平台代驾司机与黄某取得联系,车辆行至北京市大兴区旧宫路清和园小区路口时,代驾司机王某驾车由东向西行驶,适有余某由北向南步行,车辆与余某发生碰撞,造成余某受伤。
    【法官说法】 在从事平台代驾业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当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应由平台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线上、线下司机不一致的,属于平台公司与司机之间的内部关系,不影响平台公司对外承担相应责任,平台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责任人追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失应由信息公司承担。信息公司是APP出行手机应用程序的开发设计持有者、所有人,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信息,整合供需信息,信息公司不仅是平台构建者,同时是相关业务的经营主体,信息公司既是风险开启者,又是运营利益享有者。
    王某是通过APP出行平台接受的代驾指令,从而为黄某提供代驾服务的,整个交易过程都是通过APP出行平台完成的;代驾服务费标准是通过APP出行平台公布的,而王某和黄某均无议价权,王某仅以付出的劳动获取相应报酬,故信息公司对王某在从事代驾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承担经营主体的替代责任。 
    

(任爽)


社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电话/编辑部:029-87345421
广告部:029-87347875 投稿信箱:sxkjb169@aliyun.com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