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按照我省今年高考实施办法的规定,高考录取中各批次招生计划遇到未完成时,将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
据悉,每批次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最低位次、分数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最低位次及分数),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
我省今年高考实施办法规定,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
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省招办不受理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放弃某一批次、某一高校、某一专业志愿转而参加后续批次、其他高校、其他专业录取的申请。招生院校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理由提出的退档要求,省招办不予同意。
(李 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