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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强化政府四项职能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对加强疫情防控作出全面部署。当前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公众在党中央的号召下,竭尽全力抗击疫情,尽管当前疫情防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疫情抗击过程中国家和地方经济都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探索隐藏在这背后的根源则是当前相关制度体系的不健全、相关部门的不重视、舆论引导的缺乏,以及应急管理能力的缺位等,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直接导致此次疫情如洪水猛兽般爆发,并诱发各种“治理失灵”现象。要破解上述问题,根子在于要深刻反思政府职能并且不遗余力地进行政府职能转变和重塑,既要重应急也要强预防。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当前要建立一个有能力的有限政府,“能力”强调政府在该发挥作用的时候必须当机立断地发挥应有的作用,明确什么该“为”,什么不该“为”,以及如何“为”等问题。而“有限政府”强调政府部门应该明确发挥作用的尺度和极限,在现有的权力范围内正确合理地发挥应有职能。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政府部门需要加快实现职能转变,明确核心角色和作用,以“快、准、稳”的效率尽快终结疫情,让经济发展能够进入正常轨道,人民群众能够尽早安居乐业。当前明确和理顺疫情防控中的政府职能,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第一,在机制设计方面,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管理体系。
  一方面,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应尽快牵头联系专家修订和完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版),尽快建立一套能够因地制宜符合中国国情及区域特点的应急管理决策体系,修改和制定面向不同类型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程度的政策和执行条例,各省、市、县级地方政府能够根据预案内容直接决策和落实行动。另一方面,中央宣传部和网信办等定期与地方下属部门进行联络,在初步察觉突发公共疫情时,鼓励地方部门积极上报,以便联防联控工作组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快速响应,启动预警方案,及时展开救助活动,控制疫情蔓延,并对疫情“吹哨人”进行嘉奖,提倡和鼓励积极上报行为。此外,亟需强化应急响应和管理的执行力度,在当前各项应急预案、政策条例完善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卫健委、疾控中心、公立医院、公安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执行力。定期围绕应急管理预案、政策条件的内容要求,对省—市—县—乡镇各级相关工作人员展开专业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并进行理论和实践考核,以提高疫情应对能力和反应速度。
  第二,在技术和经费支持方面,应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深度开展跨国研发合作并在疾病防控领域进行稳定的经费投入。
  首先,国家卫健委和国家疾控中心等职能部门应积极牵头和联络国内重点大学医学院、传染病防控领域的重点专科医院等与国外顶尖大学医学院和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展开深度合作,设立重大(点)研发计划项目,尽快研制疫苗和病毒治疗技术,提高疾病诊治水平。其次,国家卫健委和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牵头,面向国内外具有资质的企业和研究院所进行人工智能、大数据方面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招标采购,充分发挥新兴技术在社会服务和治理方面的价值,利用在线问诊、AI影像辅助诊断、快速智能检测诊断等技术缓解医疗资源紧张困境,提高诊断效率,减少医患感染风险。再次,国家卫健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应对各地方尤其是县、乡镇公共卫生机构在经费预算和投入方面进行更多的支持并做好监督管理,提高基层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此外,鼓励各地方疾控中心及重点公立医院及医学院校等对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社会影响风险重大的疾病防控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并给予稳定的经费投入,鼓励高水平成果产出。
  第三,在舆论引导方面,要积极消除和化解疫情防控中的各项负面讯息,引领和创造全社会应对疫情的公共价值。
  随着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类社交媒体总会流散出不少质疑和谣言,不利于相关组织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当前社会公众对新冠病毒肺炎的恐慌主要来源于对病毒知识的不了解,医学和公共卫生常识素养缺乏。因此,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核心主体,其存在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创造和实现社会的公共价值。首先,政府宣传部门和舆情中心等应该善于利用社交媒体,发挥抚慰群众心理的作用,在关键时刻迅速发声,防止虚假传闻愈演愈烈;其次,网络舆情部门要善于整合信息,形成正能量的传播内容,可以利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官网客户端、政务微博/微信积极宣传疫情防控中的正面事迹和新闻报道,同时借助大数据软件,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的一手资料和数据,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再次,国家科普研究所与各省科协合作,强化对公众科学素养的提升。一方面,通过课题研究了解当前公众对疫情防控现状的感知和需求,尽快出台相关的对策建议;另一方面,各级地方科协组织,强化媒体建设,向公众普及新型冠状病毒的科学常识及预防措施等,让公众对病毒知识有充分的认知了解,消除心理恐慌。在当前和今后还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和倡导主要流行性传染病的种类和预防,提升公众科普服务质量。
  第四,在政策监管方面,应尽快展开调研和实地考察,加紧制定或修订在野生动物保护等疫情防控领域的法规,打击野生动物违法售卖。
  当前从种种信息分析来看,此次疫情爆发与食用野味密切相关,因此相关政府部门除了要强化对公众的宣传和科普,更需要加强执法和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一方面,中央政法委和中国法学会等机构应加快组建相关的专家团队,对目前的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本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积极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尽快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加强野生动物管理方面的规定,为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明令禁止捕猎、繁育、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推动和执行当前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制定/修订和出台在野生动物保护等突发公共疫情防控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尽早确立体系完备、科学规范、指导性强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同时还要广泛提高公众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要打赢这场生死攸关的阻击战,需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之下,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和担当,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全力部署和落实好疫情防控中的各项工作。“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坚信制度健全、权责明晰的政府机构是当前快速战胜疫情最有力的后盾。
  陕西省提升公众科学素质计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科普)项目[2020PSL(Y)029]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 郑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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