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阅览陕西科技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发布日期:
案例评析
非法收集处置危险废物 加工作坊被立案查处
  【案情回顾】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寮步分局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一辆可疑的油罐车,经跟踪调查,在寮步镇查处一家无证照净水剂加工作坊,该单位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回收利用废酸、废金属粉等危险废物加工净水剂。
  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设有储存、压滤、搅拌等工序和压滤机、搅拌罐及多个液体储存罐等生产设备。液体储存罐中储存废液合计约45吨,pH试纸测试均显强酸性;现场存有18袋金属粉末,共重17.9吨。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现场查封了涉案物品,并委托危废鉴定公司对废液和金属粉末进行取样检测鉴定。经鉴定,废液和金属粉末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液pH小于2,且总镍、总铬严重超标;金属粉末中铜、镍等重金属严重超标。该单位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且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涉嫌污染环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该无证照加工作坊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违反了固废法以上规定,将被处一百万元以上罚款。
  另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该无证照加工作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超过3吨,经营者涉嫌污染环境罪,将被判刑。
  6月10日,寮步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社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邮编:710003 电话/编辑部:029-87345421
广告部:029-87347875 投稿信箱:sxkjb169@aliyun.com 版权所有:陕西科技报社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