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上半年,商洛市坚决扛牢“一江清水供京津”的政治责任,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丹江、洛河、乾佑河等11条主要河流2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功能区划标准,丹江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水环境质量连续六年稳居全省前列。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商洛市持续推行河长制、目标责任制、出境断面水质月监测通报制、治污项目月排名通报公示制及约谈曝光等工作机制,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年度实施方案,8大类52个碧水保卫战项目完成率为71.1%。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和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A。
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商洛市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陕西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持续巩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效,有序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及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按季度发布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在入河排污口监管方面,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商洛市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通知》,开展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杨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