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责任制,提升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科学量化评估执法履职效能,引导和激励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从7月上旬开始,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履职效能初次试点评估。
此次执法履职效能评估在全市13个县(市、区)中确定了吴起、延长、富县、黄陵4个县试点,采取县级自查初评与市级抽查再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结合执法稽查一同开展。
评估工作从优化创新、工作成效、执法力度、办案质量、指导帮扶、企业评价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主要围绕检查发现问题、案件查处、队伍建设等,结合日常执法和大练兵考核,侧重对执法全过程的评估,强化操作可行性。量化评估工作还坚持创新,对高科技的应用与信息化监管能力等方面均有凸显,以创新优势带动执法效能,不断推动执法方式优化。
(李 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