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2年3月3日,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枞阳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南侧围墙外空地蓄积大量蓝绿色水体。
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将混凝土搅拌车冲洗废水排放至厂区围墙外未经防渗处理的坑地中。
经现场取样检测,厂区外坑塘水质pH值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浓度限值。
【处理结果】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等规定,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29.8万元罚款。
依据《铜陵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有关规定,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