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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露天堆放煤矸石
建材公司受处罚

  【案情回顾】
  2023年1月1日,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安徽省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集二矿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亳州市利辛县同祥建材有限公司租用新集二矿的场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未采取防扬尘措施,露天堆放煤矸石,同时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环保编码登记的铲车进行煤矸石装卸作业。
  【处理结果】
  该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7条第2项规定,对该公司依法处以罚款10000元;同时违反《淮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防治条例》第17条规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及《淮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物防治条例》第26条规定,毛集实验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生产使用的铲车予以查封扣押,并当场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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