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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堆放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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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露天堆放煤炭
建材公司被罚2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21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网格员提交线索,前往沙县区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发现该公司露天堆放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易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三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217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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