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海琴)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西安市市本级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自10月10日起,西安市资源规划局对市本级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全面实行网上预约办理。
针对已完成首次登记,具备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条件,并在“西安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公示的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可申请网上预约办理,首日受理预约160余次。
预约人可预约次日起15个自然日内的预约号。在预约时间段,可选择朱雀云天办事大厅、西北国金中心办事大厅、西大街办事大厅、米家崖办事大厅进行预约,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等申请材料,按预约时间到对应大厅办理业务。购房人为非自然人的,以及现役军人、残疾人、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可无须预约。
预约申请成功后,预约人需在预约时段开始前15分钟内凭电子预约凭证,并携带身份证件及相关纸质资料到预约大厅咨询台取号;逾期未到现场取号视为失约,失约3次,该预约人将在未来一个月内无法预约。预约人在取号前,工作人员对其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如申请办理资料和预约信息不一致、申请材料不齐全等不予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