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彦刚)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加强全省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示范引领作用,陕西省将启动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工作室建设。
记者了解到,骨干校园长工作室建设是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培养工作的核心环节之一,以工作室为平台,通过专业引领和辐射带动,促进校园长队伍专业成长和梯队建设,形成中青年校园长团队合作、共同发展的良好机制,带动全省基础教育管理者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骨干校园长工作室建设工作任务包括:带动校园长专业发展,根据全省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本区域教育实际,研制工作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中青年校园长培养方案,带领中青年校园长开展专题研讨、现场诊断、课题研究、教育帮扶、成果凝练与推广等活动;建设好实体工作室与线上工作室,积极开展网上协同研修,定期组织在线交流、研讨、答疑等活动。
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作室每月开展1次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开展1次以上的学校现场诊断活动;工作室主持人每年开设2次以上的培训讲座或教育论坛;积极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授课、送教下乡、教育教学改革和对口帮扶等社会服务;主动加强骨干校园长工作室之间的交流协作。在主持人的带领下,开展相关研究,积极申报课题,公开发表研究论文,形成一定数量的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结合研究成果,形成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建设性的政策调研报告,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骨干校园长工作室以主持人姓名命名,由1名主持人和8—10名成员组成,骨干校园长培养单位将为工作室配备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学术支持。
工作室主持人由陕西省首批基础教育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担任,全面负责工作室建设、管理、运行和成员培养等各项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和培养单位的管理和考核。
工作室成员从主持人所在市域范围进行遴选,协助工作室主持人开展各项工作,在主持人指导下提升个人专业水平,积极开展办学实践和研究、总结经验与成果,接受工作室主持人的管理与考核。
遴选条件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情怀;恪守校园长专业标准,具备教育理论素养,初步形成个人办学理念,在本市基础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良好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愿接受主持人管理与指导;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担任普通中小学副职校长或幼儿园副职园长及以上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协同完成工作室相关任务。
遴选办法,自主推荐由骨干校园长培养对象推荐,限额2名。组织推荐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每个工作室限额推荐10名成员。省教育厅根据推荐情况择优确定成员人选。公示期无异议后发布文件并向工作室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