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于天涯)11月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促激励的通报》,对2022年落实省有关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激励。省财政拨付1.1亿元对通报肯定的榆林市、渭南市、西安市、平利县、洛川县、石泉县、太白县、镇巴县、武功县、黄龙县、彬州市、麟游县、西安市鄠邑区予以奖励。
据悉,此次奖励对每个设区市各奖励2000万元,每个县(市、区)各奖励500万元,旨在激励相关市县(区)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持续加强财政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去年以来,全省财政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在加强财政管理上出实招、创新招、拿硬招,财政收入快速增长,重点支出有力保障,全省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财政体制进一步健全。各级财政部门紧盯财政管理重点领域,强化预算资金统筹,加快建立支出标准体系,实施项目库管理,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建设推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