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鱼莹)7月1日,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全省首个以“先投后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办法。
“先投后股”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模式。在“先投”阶段,财政资金以科技项目形式向企业投入,支持研发和成果转化,并约定后期转化为股权的条件;在“后股”阶段,当被投企业达到转股条件时,按照约定将投入的财政科技资金转换为企业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退出。
作为引导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加速器,“先投后股”模式遵循“政府主推、创新引导、权责清晰、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进行组织和管理。西安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管理“先投后股”项目资金。“先投后股”项目资金发挥“中试基金”作用,重点支持处于中试环节和产品化初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等,有效降低科创企业初期的融资门槛。
为更好地支持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先投后股”建立了转股奖励机制,根据企业创始股东实缴资金比例、企业在转股期的股权融资情况和估值水平、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和转股时间等,通过让利降低转股后获得的企业股权数量。为充分鼓励创新创业团队,“先投后股”建立股权退出奖励机制,股权退出后形成收益的,将收益的50%奖励给对应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核心团队。
《办法》涵盖多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服务企业快速发展、拓展股权退出渠道等方面提供多种政策支持,放大财政资金支持效果,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和服务机构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初创期科技企业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