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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排查火灾隐患 保障森林安全
   本报讯 (任志宏 李奎 记者 张宏)今年以来,商洛市山阳县根据商洛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结合山阳县实际情况,广泛发动镇村、林政执法、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等力量,突出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和特殊人群,实行领导牵头、单位联镇、分片包抓、重点推进等措施,扎实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突出重点,强化巡查。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道观庙宇、农林交错地、人口集中区、入山路口等重点区域,各镇办、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组装巡查车、成立巡查队伍,定期在辖区开展巡查,宣传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林区非法烧地边草、烧秸秆、烧火粪等行为,第一时间消除辖区火灾隐患;为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和护林员发放红袖章2000个,以镇村为单位在重点节点组织开展“红袖章”巡山活动,以林政执法人员为主体在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肇事者的处罚力度,同步追究包抓干部和护林员的责任,对野外违规用火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加大执法,从严追责。以县林业执法队、国有林场护林员、森林公园管护人员、镇村干部和农村护林员为主,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合作,整合巡查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规用火及时上报,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违规用火当事人和火灾肇事者。通过启用追责机制,进一步增强全民的防火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以森林防火为主的资源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开展。
  强化督查,齐抓共管。为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山阳县依照商洛市的考核办法,把专项行动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镇办、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等单位的考核范围,从严落实责任,从严考核,从严问责。要求专项行动做到有通知、有记录、有整改、有反馈、有通报,有效克服专项行动中消极应付、等待依靠等思想,促进了以专项治理为主的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截至目前,山阳县共派出检查组14个,出动人员210人次,出动宣传车630辆次,发现、排查并整改火灾隐患6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批评教育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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