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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追溯码”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现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
  第一步: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或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对话页,点击医保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第二步:在“药品信息查询”页面,可扫描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进行查询。
  查询的结果将分为三种情况
  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 建议等两天再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
  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 如确为本人购买的,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 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据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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