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取备案管理 暂行办法规定,对P2P将采取备案方式。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钧峰说,备案管理主要解决“网贷”机构资料的齐全性。
一家合规的P2P公司必须符合哪些基本条件呢?暂行办法规定,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信息中介。开展P2P业务的公司,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在经营范围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完成备案。要求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要拿到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如何查询其是否已备案?暂行办法规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该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银行资金存管
暂行办法还规定,网贷平台必须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也就是说,资金必须在银行进行存管。
新联在线总经理陈智诚表示,过往的问题平台中,平台能否卷款主要原因便在于平台能否掌控、挪用投资人的资金。而资金存管起到的作用便是实现投资人资金与平台的隔离,网贷平台只掌握信息流,而不掌握资金。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不少平台号称实现资金存管,但不是暂行办法所规定的银行资金存管。因此,投资者在鉴别资金存管时一定要增大眼睛看清楚。
鉴别平台是否靠谱,不能单靠资金存管。盈灿咨询研究员王海梅提醒,也有签订资金存管的平台出现问题情况,如徽金所和信东创赢。银行并不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收益。只能说资金流向相对明确,避免平台直接触碰资金的可能性,投资人选择平台时还是要看平台资质。
设置13条红线 对于网贷平台,暂行办法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业务边界,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担保等13条红线。“自融、拆标,实现资金错配都会加大经营风险,一旦资金出现断裂,投资人就血本无归。”陈智诚说,很多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往往只看是否有承诺保本保息,而更多平台会刻意夸大收益率。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还规定“不得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等。这意味着通过线下理财门店开展拉客,以及无牌照销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的平台都是不合规的。一个平台同时进行股权众筹、P2P理财也不合规。
(综 合)